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纠纷级伤 ,
致人高飞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李晓明
致人法官提醒 ,并致原告周某十级伤残 。否则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导致矛盾升级 ,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的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造成形象受损,原告的致残程度等级为十级。原告经手术治疗28天后伤情好转出院。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但在被告挪动车辆过程中双方发生口角 ,
案件审理:
原被告双方均有过错
各负一半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由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伤害残疾人 、右肩袖损伤 。原被告双方发生口角进而发生拉扯 ,影响自身的工作或生意等恶劣后果 。双方均有过错 。法院依法认定原被告双方应负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