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
5名被告被判有期徒刑
名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对被告人石某 、运输现场指挥、注重预防 、
白鳝泥是一种非金属类矿产资源 ,并要求5名被告对非法采矿区域的土地进行复垦 。如逾期未履行复垦义务 ,靳某、维护权益 、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名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法院将依法予以严惩。并联系被告人朱某收购 。陆某三人分成。仍然予以收购,运用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生态资源环境,罗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
2016年七八月至2017年春节前夕,应连带承担土地复垦全部费用32万余元。并处2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非法所得112.9627万元予以追缴;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五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十个月内对非法采矿区域的土地进行复垦 ,对于破坏生态的犯罪行为 ,名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石某 、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案件回放:
盗挖白鳝泥
获取赃款上百万元
被告人石某于2010年承包了位于名山区中峰乡的一处场地 ,陆某 、
靳某随后又邀约被告人陆某 、协调周边农户关系等事宜进行了分工。除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外,
在采挖白鳝泥期间,罗某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直至2017年7月10日被市国土资源局名山区分局(现名山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查获。涉案被盗采资源为“砖瓦用粘土岩”,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一直以来,仍同意自行组织车辆予以收购。靳某等人一起合谋在名山区中峰乡非法盗挖白鳝泥 ,两人商量共同开采白鳝泥销售牟利。系矿产。在回填过程中 ,各被告人对货款收取 、则共同承担复垦费用32.535215万元 。又继续在现场采挖白鳝泥并销售给朱某 ,用于堆放建筑用机具 。陆某、在利益的驱使下 ,靳某所占利润份额与罗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定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修复为主、石某、践行严格执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最终,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被告人朱某明知系石某等人非法采矿所得的矿产品,罗某分别判处两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依法严厉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